乡村振兴品牌先行 ,盘点各地“品牌强农”怎么做!

农村振兴,品牌第一不是一个大喊大叫的口号,而是对高质量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是促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的现实路径,也是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中共中央和省农村振兴战略规划提醒我们采取更坚定的态度,更有效的措施改善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为核心农业品牌模式,实现农产品包容性溢价,激活贫困经济发展要素,促进精准高效的扶贫。

农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规划指出,实施农业品牌推广行动,加快形成以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农业品牌模式。推进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打磨旧品牌,加强新品牌,引进现代元素,改造和提升传统知名品牌,努力打造一批国际知名农业品牌和国际品牌展览。做好品牌品博览会、展览等渠道,做好品牌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加强品牌营销等新兴手段。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保护,建立中国农产品品牌保护体系,打击各种滥用和滥用公共品牌,建立区域公共品牌授权使用机制和品牌危机预警、风险规避和应急响应机制。

江苏省

《江苏省农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

《规划》指出,要实施农业品牌推广行动,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苏区域公共品牌、知名企业品牌、知名优秀农产品品牌。突出地理标志性农产品的发展,挖掘特色农产品资源,鼓励地方品牌的培育。支持地方政府建立生产精细化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打造国际品牌。推进苏米品牌建设,打造江苏生态健康渔业名片太湖三白、阳山桃、宜兴红茶、长江三鲜、东台西瓜、邳州白蒜、洪泽湖蟹、盱眙龙虾、句容应时鲜果等区域农业品牌知名度。鼓励农业品牌企业积极争取省质量奖、中国质量奖等各级政府质量奖。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补贴品牌建设、规划设计、规划宣传、评价选择、宣传推广、防伪维护等。支持各主体打造农业品牌,积极注册商标。加强农产品商标管理,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业品牌推广,组织参加各种国家展览和海外展览。

江西省

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意见》指出: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制定和实施全省质量农业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健全质量农业发展评价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评价体系,促进农业从生产增长到质量提高。突出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进一步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回收农业,探索区域农业回收机制。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进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鼓励支持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推进绿色农业品牌建设项目,重点打造四绿一红茶、江西本地鸡、江西茶油、江西大米、鄱阳湖水产品、江西水果、甘南脐橙等大量绿色有机品牌,提升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源头治理,完善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浙江省

《浙江省农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规划指出:培育浙江农业品牌。实施品牌强农项目,积极搭建展示平台,加强品牌策划、运营、宣传推广和保护。制定分层、分类、区域品牌培育发展计划,进一步完善以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农家小吃品牌为重点的农业品牌体系。到2022年,浙江名牌产品(农业)达到500种,浙江名牌农产品达到300种,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100种。

开发区域公共品牌。鼓励和支持区域品牌注册保护,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挖掘、培育和保护。推广县市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经验,加强质量控制和认证,围绕省主导产业、历史经典产业和特色农产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公共品牌。支持浙江特色优质农业区公共品牌宣传推广纳入公益宣传范畴。到2022年,每个城市至少创建一个农产品公共品牌。

云南省

《云南省农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规划指出:加强品牌建设。制定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品牌管理体系,提高标准化生产能力和品牌培育创造能力。委托品牌规划机构,精心培育云南地区一批具有优势、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公共品牌,打造世界级的绿色食品品牌,树立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的整体品牌形象。加快现有农产品品牌化。结合地域差异和品种特点,打造一批文化底蕴鲜明、地域特色鲜明的特色农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示范区。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引进国际公认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努力依法打造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生态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引导企业加强商标品牌意识,建立健全商标注册、使用、许可、转让、质押、投资、维权等管理制度。组织名优企业、产品、品牌等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体讲述品牌故事,全面扩大绿色食品品牌在国际、国内和省内的影响力。建立品牌农产品目录和标识制度,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建立授权使用、品牌危机预警、风险规避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对增长中地方特色企业和产品品牌的保护和管理,实时监控和评价公共品牌的状况,严厉打击各种欺诈、滥用公共品牌、恶意注册商标、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行为。

福建省

《关于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福建清新·绿色农业品牌。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支持一村一品发展,培育安溪茶叶、平和蜜柚、古田食用菌、连江水产品等一批产值超过100亿元的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保护地理标志性农产品,力争到2020年全省4000多个三品一标。提高福建百香果、富硒农产品等特色农产品的品牌效应,2018年组织评估福建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10个,福建名牌农产品20个,到2020年福建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和福建名牌农产品150多个。开展清新福建·以闽茶海丝行为主题的绿色农业宣传和活动,不断扩大福建农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广东省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实施广东品牌农业知名品牌创建行动。制定实施广东优质农业战略规划,培育无污染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加强多个区域公共品牌,完善多个企业品牌,完善多个产品品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到2020年,广东品牌农产品数量已达到2000多种。

贵州省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意见》指出:带农民坚定不移地带领龙头品牌。围绕打造全产业链,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者,大力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创新品牌培育发展模式,实施贵州绿色农产品整体品牌建设项目,打造多个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特别关注三品一标准等产品认证,加快建设无污染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村建立合作社,所有贫困家庭加入合作社,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民带动模式。建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产业化联盟,促进新商业实体与小农有机结合,将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到2022年,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2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6.5万家,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超过50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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