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绍

希宝Sheba品牌隶属于玛氏公司,主营行业休闲娱乐、宠物、猫零食、猫罐头。

希宝,玛氏公司旗下的品牌商标。玛氏旗下猫粮品牌。玛氏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食品生产商之一,拥有众多世界知名的品牌。在这些品牌中,价值超过十亿美元的品牌就包括德芙、玛氏、M&M’S、士力架、UNCLE BEN’S、傲白、宝路、皇家、伟嘉和特趣。
      玛氏公司是一家由私人家族弗兰克·马斯(弗瑞斯特·玛氏)于1911年创立的跨国公司,主要业务涉及零食类(糖果巧克力)、宠物类、主食和电子产品的制造和营销。公司年收入逾300亿美元,全球员工总数65,000名,分别在全球68个国家的370个分支工作,其中包括135家工厂,产品行销100多个国家。其中,糖果巧克力类产品和宠物类产品销量分别位居全球同类产品首位。全球有三分之一的宠物每天都在食用玛氏公司的宝路狗粮和伟嘉猫粮。历史玛氏公司的发展历史有两大主轴,其一是创新,其二是将成功的创新经验推展到世界各地。这两个主轴确立了该公司经营的本质,一直到今天。玛氏公司于1923年由弗兰克·玛氏(Frank Mars)创立,而在这之前,曾经历过多次失败。在当时,它取名为“Mar-O-Bar”公司。起初生产的是一种同名的糖果,由焦糖、坚果与巧克力混合制成,以及另一种由黄油与乳脂调和而成的东西,叫做“Victorian Butter Cream”。1924年,弗兰克·玛氏偶然巧遇其儿子弗瑞斯特(Forrest),自从他与第一任妻子艾瑟儿(Ethel)离婚后就再没有见过这个儿子。弗瑞斯特·玛氏自己曾说,当时他向父亲提议了一种将巧克力麦芽饮料变成可以携带的想法,这个产品后来变成“银河棒”(Milky Way Bar)。这个新的巧克力制品首次上市即深受欢迎,在那时,糖果不易保存,而这项产品由于有巧克力覆盖在外面,使得糖果棒能维持新鲜度;并且糖果棒的制造成本比较低,但吃起来却不输巧克力。这项产品的推出,对于该公司起步冲刺时所需的资金,提供了可观的挹注。到1927年,公司名称改为玛氏公司,工厂也搬到芝加哥西部,因为那里的运费只有明尼亚波里斯(Minneapolis)的一半。工厂盖在一个原来是高尔夫球场的地方,弗兰克·玛氏将工厂变成一个可供参观的场所,看起来与附近的高级住宅区非常协调,从外观上一点也看不出来是工厂。厂内采用自动化设备,就当时而言是非常先进的技术。1930年,弗兰克·玛氏开发出士力架,而在1932年,又推出3 Musketeers bar,这个新产品使得玛氏公司成为全美第二大糖果制造商,仅次于赫尔希公司(Hershey’s)。或许因为之前历经多次失败,法兰克·玛氏相当满足于公司的成就,但是其子弗瑞斯特却一心想要扩张,并经常敦促其父亲扩大经营规模。不过弗瑞斯特的这种干预态度,以及一直催促父亲到加拿大开拓业务的举动,却令其父亲法兰克相当不悦,最后竟将其逐出公司。而法兰克·玛氏本人则在一年零三个月后去世,公司由其第二任妻子(也叫艾瑟儿)及其女儿接手。怀揣5万美元与父亲给的“银河”的海外销售权,弗瑞斯特远征欧洲。带着对巧克力事业的浓厚兴趣,在欧洲,他向许多大师学习,例如他曾在让·托布勒(Jean Tobler)与亨利·雀巢(Henri Nestlé)的工厂工作。到了1933年,他到英国推出银河棒。当时的市场已被两大厂商Cadbury Brothers Ltd.与Rowntree & Co.所垄断,有鉴于此,他把原先盖一座大厂的计划缩减,转而以一个小型工厂起家。他将所有的家当与心血都投注在公司,以至于他的岳父必须带着他的太太与小孩回美国以供养他们。弗瑞斯特改良了“银河”的味道以符合英国人的口味,甚至非常自恋地以玛氏棒(Mars bar)的名称上市。玛氏棒的销售量一路飘红,即使弗瑞斯特·玛氏后来想要推出新糖果棒的企图没有成功,但该公司在英国还算是成功的。由于玛氏棒已经大受欢迎,所以弗瑞斯特·玛氏转而将注意力集中到其他东西。1934年,他买下了Chappel Bros.,一家生产罐装碎肉的英国狗食工厂。当时并不时兴宠物狗与宠物猫专用的食物,它们通常只吃人类的残羹剩饭。弗瑞斯特·玛氏由此看到商机,他卖Chappie的罐装食物,主打的概念是富含营养。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他很快就成为市场的领导者。到1939年,玛氏有限公司已成为英国第三大糖果制造商。弗瑞斯特在布鲁塞尔也成立了一家工厂,以负责全欧洲玛氏棒的销售。但是,由于“二战”爆发,英国政府开始对外国人课税,所以他被迫放弃一切。不过,那时他却有了一个想法,这个想法后来演变成M&Ms巧克力,同时,当他回到美国,即与赫尔希开始了合作关系。弗瑞斯特·玛氏说服了米尔顿·赫尔希(Milton Hershey)的得力助手威廉·莫里(William Murrie),开发一种不会溶化的巧克力。他本人曾经在西班牙内战期间看到过这种巧克力,并且印象相当深刻。这项投资,玛氏公司出资80%,而莫里则出资其余的20%,加上巧克力的制作技术。莫里的儿子布鲁斯(Bruce)被派到玛氏公司来执行这项投资计划。1941年所推出的产品就是M&Ms,这个名称所代表的意义就是Mars与Murrie。但是,这项合作不久就生变了,因为布鲁斯·莫里发现弗瑞斯特·玛氏是一个很难共事的人,所以,不久之后,把其股份全数卖给弗瑞斯特。今天,在玛氏公司或M&Ms的网站上,都完全没有提到赫尔希协助开发M&Ms巧克力的这件事。这个巧克力产品,首先针对的是美国军人,因为它们具有耐高温而不易溶化的特性。虽然这个主意很不错,但一开始的销售情况并不太好。它还是在赚钱,不过比起士力架就差多了。因此,1950年弗瑞斯特·玛氏聘请广告公司就M&Ms的销售进行一项相当仔细的研究。利用市场研究来作为营销工具,弗瑞斯特可说是鼻祖。他是第一个在糖果业如此做的人,而且事后证明相当成功。研究发现,M&Ms非常吸引小孩子,但小孩子却没什么钱。所以,公司转而向大人下手。广告公司想出了一句有名的M&Ms广告词:“只溶在口,不溶在手。”(“Melts in your mouth,not in your hands”)这对于父母而言很有吸引力,因为这样一来,小孩就不会弄得到处脏兮兮的。当电视广告在收视率很高的节目,例如米老鼠俱乐部插播时,这项产品迅速成为1956年最受欢迎的糖果。当M&Ms的销售创下佳绩以后,弗瑞斯特·玛氏开始了另一个新的事业,因为他看到加工米市场出现一项新的加工方法,似乎颇具市场潜力。一家碾米厂的老板发明了一种“半熟”的加工过程,这样的程序可以让谷类变得更营养。弗瑞斯特认为将这种加工过的米,挂上特定品牌加以销售,售价可以订得更高,这个想法在当时可说是相当前卫的。但是,不管如何,他还是着手进行这项计划,而且开始研究加工米的制造技术。最后,他将这种米取名为“本大叔的米”(Uncle Ben’s Rice),这是以碾米厂老板的名字命名的。1999年,这项米产品为玛氏企业带来约4亿美元的收入。虽然截至目前为止,弗瑞斯特·玛氏的表现极度傲人,但是取得其父亲的公司,却是他面临的最大挑战。他认为父亲的公司在法律上应该属于他的,因为是他发明了银河棒,而且也是他建议父亲设立芝加哥工厂的。在法兰克·玛氏的第二任妻子艾瑟儿与其女儿帕翠茜娅(Patricia)的掌控下,玛氏公司的创新不足。艾瑟儿·玛氏去世之后,一半股权转给了弗瑞斯特,而由于这个继承,他与“私生子”威廉·库本巴哈(William Kruppenbacher),也就是艾瑟儿·玛氏同父异母的兄弟,进行了一场公司控制权的争夺战。弗瑞斯特·玛氏矢言将工厂技术现代化,并在1953年引进机器制造糖果的技术。到了1959年,由于弗瑞斯特·玛氏的这项引进,玛氏公司成为全世界第一的糖衣棒制造商。然而,弗瑞斯特仍然企盼全面掌控公司。1959年,当库本巴哈退休之后,帕翠茜娅·玛氏的丈夫詹姆士·富林明(James Fleming)被任命为总裁与首席执行官。在他的管理之下,产品品质大幅滑落,因为他对于昂贵的材料,如花生与巧克力等偷斤减两,因此公司获利也越来越差。弗瑞斯特·玛氏最后说服帕翠茜娅将股份转给他,因而得到80%的股份,而他则提出将自己的公司置于玛氏旗下作为交换条件。随后,他又说服其余股东将股份卖给他,由此最后得以全权掌控玛氏公司。1964年12月,弗瑞斯特·玛氏终于身兼玛氏公司的董事长、总裁与首席执行官。在全权掌控公司之后,弗瑞斯特·玛氏按照其管理风格,对公司的结构进行激烈的变革。他将公司里面一些不重要的东西全部拿掉:管理阶层的用餐室、法国厨子、橡木饰板、艺术收藏品、地毯、变脏的玻璃和专用直升机。他为员工调薪30%,用奖金代替年度津贴,并发给每个员工一张计时卡。这样大幅的变革也激怒了一些员工。但是品质控制改进了,而且也废止了詹姆士·富林明的成本削减措施。弗瑞斯特的下一步是,希望通过自行生产巧克力,以达到自给自足。他相信必须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而直到今天,玛氏公司仍然未将生产过程的任何一个部分委外。弗瑞斯特·玛氏在全面掌控公司之后,进行了许多大刀阔斧的改革,但是他掌权的时间却只有短短9年。1973年,在69岁时,他退休了,并将经营权交给他的儿子小弗瑞斯特和约翰,以及女儿杰奎琳。通过他们的努力,玛氏公司成为一个真正全球化的企业。虽然已经交棒,但是弗瑞斯特·玛氏还是不断批评指导子女们的表现,并密切监督公司的运作。因此,玛氏两兄弟对于公司严密监控的程度,比起弗瑞斯特·玛氏在位时,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创始人弗瑞斯特·玛氏其人其事玛氏公司的成功,绝大部分应该归功于弗瑞斯特·玛氏,包括他的远见与管理风格。他带领公司成为全美第二大糖果制造商,而且对于成为全球性的公司也有愿景。他管人的方式非常独特,这可能与其想要成功的冲劲有关。当他还很年轻的时候,他就已俨然有了企业家的精神,那时他以折扣价买进肉品,并卖给柏克莱大学的学生餐厅以获取利润。因为赚了太多钱,所以他退掉了他的企管课程。后来,他转学到耶鲁大学去念经济,而且再一次经营一个小生意作为副业。这一次,他卖廉价领带给学生,并在学生社团中设了一个摊位。弗瑞斯特·玛氏很早就对于如何管理很有兴趣,他看了许多知名企业家的书,如福特(Ford)等,而且对于这些人做生意的方法深深着迷,尤其,他特别注意细节。在他扩张事业版图的过程中,不管是欧洲的玛氏棒还是狗食,弗瑞斯特·玛氏对于开创事业远比管理事业有兴趣。他常被引用的一句话是:“我不是一个糖果制造商,我想建造帝国。”1920年代,当他说服父亲将生意扩展至加拿大时,即有全球扩张的初步念头。在公司里,弗瑞斯特·玛氏素以对员工要求严格,以及对品质要求近乎完美闻名。在接受《华盛顿邮报》记者布莱纳(Brenner)的访问时,许多公司员工都会提到弗瑞斯特·玛氏的要求有多么严格。例如,有一天半夜,他突然打电话给一个员工,要求他将一批M&Ms巧克力从货架上撤下,因为他买了一包M&Ms之后,发现包装上“M”中的两竖(legs)不见了。关于授权给员工,他也领先时代而行,早在一般企业这么做之前,他就已经开始了。他支付高薪给员工,而且让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觉得自己很重要。就某方面而言,每个员工都是一个独立运作的小工程师,因为他们在工作上被赋予全部的权力,即使那些在工厂生产线的员工也不例外。每一个员工都知道如何维护机器,而且如果产品品质出了什么问题,员工有义务中止生产线的运作。弗瑞斯特·玛氏一直都是一个企业家,即使在1973年交棒之后,他仍然心系商场,不时涉足此一领域。1980年,他建立了另一家糖果公司,专门生产液状内馅的巧克力。他以其母亲的名字“艾瑟儿”,作为公司的名字。这个事业颇为成功,正如其过去所创立的公司一样,其管理方式也像他管理玛氏公司一样。这家新的公司现在是玛氏公司旗下的一家子公司。不过,虽然其管理策略与想法走在时代的尖端,而且也建立了一个跨国的大型企业,但是,相对而言,弗瑞斯特·玛氏本人却不那么为人所知。他与他的家人均保留高度的隐私,直到1999年他去世,极少人知道弗瑞斯特·玛氏其人,这也正是他所希望看到的结果。全球扩张玛氏公司现在是一家跨国企业,在全球47个国家设有分公司,产品行销全世界。玛氏公司全球化的企图心可以追溯到1920年代,那时,弗瑞斯特·玛氏未能成功说服他的父亲到加拿大开展业务。今天,玛氏公司在全球生产了种类无数的产品,以符合不同国家的不同偏好与需求。在引介产品至国外市场时,玛氏公司喜欢抢在竞争者之前先进入市场。前苏联开放之初,玛氏公司是第一个进入其市场的,主要是为了提高产品的曝光率,这样,在工厂尚未设立之前,就可以累积基本的消费群。事实上,当玛氏公司设立国外据点时,他们会先派一位资深经理到该地“侦察”,以评估广告潜力和聘用人员。通常,这位经理在新设据点工作的时间并不长,只是将美国的企业文化引入当地之后就离开了。在实际运作上,美国总公司并不派人到当地进行监督。理论上,国外的部门应该与玛氏公司一样,具有美国式的企业文化,但实际上,国外的企业文化却多少与美国本地有所不同。玛氏公司的企业文化,自弗瑞斯特·玛氏的时代到现在,似乎没有太大改变,倒是国外的据点,则与美国当地的企业文化有一些出入。海外部门由相同阶层的主管全权负责,国外的经理可以提倡其自身的当地文化,但基本的管理原则还是大同小异。海外部门并不特别强调他们是美国公司,而且他们也聘用了很多当地人。事实上,玛氏公司法国部门的表现,就好像一家地道的法国公司。此外,除了玛氏家族有时会到世界各地去视察海外部门之外,通常不会有来自美国总公司的监督者。而除了这些视察之外,海外部门全部由当地的经理全权负责,包括有关创新以及经营等。玛氏兄弟的这种管理风格,让外国的企业文化得以成长。以至后来可以发现,玛氏公司国外部门的企业文化,与美国的风格已有所不同,甚至发展出其自身的文化。经过翻译后,玛氏公司的五个原则也应用于其他国家,海外员工也都遵守这些原则。海外部门也都维持扁平的组织结构,以反映玛氏公司的管理风格。管理哲学没有太大改变,因为不管在任何地区,它都采用一种任务导向的文化。事实上,国外的分公司甚至在摆设上也与总公司极为相似。今天,玛氏公司的海外部门遍及欧洲、前苏联、中国、波兰与澳洲。玛氏公司全球化的情况,可以从其产品在全世界受欢迎的程度看出。作为第一家登陆俄罗斯的糖果制造商,的确有其好处,因为,“Snickers”(士力架)这个字现在已经收录于俄文字典里面,相对的,它在美国的竞争对手赫尔希,在俄罗斯却连个影子都看不见。玛氏公司的国际营销策略也很成功。他们的广告策略,不管在哪里都具有很高的相似度,利用相同的主题来进行产品推广。一个比较特别的例子是,他们利用M&Ms中的“发言糖”(spokescandy)在全世界进行广告。M&Ms的电视广告在全世界都很类似,由“发言糖”以当地的语言来说话。为了迎合全球的消费者,在不同的地区都设有网站,并使用当地的文字。玛氏公司也通过在全球性的活动中打广告,以提高品牌知名度。士力架是1994年与1998年世界杯的大会指定糖果。据推测,玛氏公司花了500万美元,让士力架与M&Ms成为1984年奥运会的大会指定点心。他们也赞助了1988年与1992年的奥运会。这样的广告策略使得全世界都知道他们的品牌,并有助于他们进入新的市场。此外,玛氏公司也在合作厂商的网站上做广告,如华纳家庭娱乐(Warner Home Video)与Flipside的网站,即使在网站上不出售任何东西,也可以提高产品的曝光率。此外,玛氏公司曾经举办过一次非常成功的网络广告活动,以推出M&Ms一种新颜色的巧克力,那次M&Ms网站的点击人次增加了145%。由于玛氏公司在不同的国家采取一致的品牌战略,因而达到攻略全球版图的目的。在此之前,玛氏公司的产品在各地的营销策略不同,而在不同国家也以不同的名称销售。例如,士力架在英国叫做“马拉松”(Marathon)。这样的做法不利于全球性广告活动的进行。在赞助1984年奥运会时,开始了统一品牌的动作,其后,全球各地的名称与包装都相同了,广告也同样如此。玛氏公司甚至发起一项活动,“教导”消费者其糖果名称的正确发音。这些都是全球营销策略中的一环,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全球知名度。另一种扩张全球的方法,是把在某个国家销售成功的糖果引进另一个市场。不过,这一招并非每次都有效。例如,有一系列的亚洲食品,在澳洲与新西兰很受欢迎,但在美国则卖得不好。玛氏公司的经理所面对的问题是,为什么一项产品“不应”在另一个国家推出,而非为什么它“应该”在另一个国家推出。这是因为该公司的基本信念是“转移最佳经验”,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个国家行得通,在另一个国家也同样行得通。今天,玛氏公司有一些相当畅销的品牌,而且其中大部分都行销全球。由于有这么多畅销的全球品牌,玛氏公司当然算是相当成功的,特别这些品牌是名副其实的全球品牌,而且是由“一群国际精英所领导的真正国际化的公司”所发展出来的。